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以及《天津市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用热户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凤凰联盟下载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额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
如果您不清楚所属供热站或者供热服务营业厅具置或者联系电线年度各区供热管理部门服务热线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关注凤凰联盟:weixin88888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